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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根据县脱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城脱贫办发〔202088号)和《城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城脱贫办发〔201899)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2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5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产业园区(或基地)产业路产业渠项目、道路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金融扶贫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按照《城固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城脱贫办发〔2017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所有项目必须严格围绕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筛选确定,缺啥补啥,上报县脱贫办审定后,由镇办指导村实施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2、镇办要严格按照以上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资金,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拖到下一年度;镇办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和审计等工作。

  3、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资金项目计划要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贫困村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916-7217229 0916-7212381

附件:附表1-5(点击下载)

1城固县2021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2、城固县2021产业园区产业路产业渠项目资金分配表

3城固县2021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4、城固县2021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5、城固县2021金融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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