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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更新时间:2023-03-10 16:25:56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我市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牵头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七)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落实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安排中央、省级和市级、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全县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等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

(九)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判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协调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县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

(十六)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有关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十七)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县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县中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十八)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交通、水利、电力、体育、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落实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和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办和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负责做好南通与我县的对口扶贫协作工作,统筹协调干部交流、人才支援、项目扶持、劳务协作、助医助学等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联系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谋划、咨询和技术人才。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按规定权限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战略、规划,统筹协调重大问题;负责产业结构调整、煤炭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及《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县重点基础设施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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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卢志鹏(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发改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及财务工作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编办、巡察办等部门。

    胡宝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负责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

    张宏强(局党组成员、挂职副局长):负责苏陕协作、津陕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苏陕协作股,联系经济协作中心等部门,对接苏陕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张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中省预算内投资管理等工作,分管投资管理股,联系政法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检司法、审计局等部门。

    胥江鹏(县项目储备服务中心、经济信息预测中心主任负责项目谋划储备库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融资平台等工作,分管项目储备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预测中心),营商金融股,联系经协中心、金融办、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融资平台公司等部门。

    徐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县域经济运行分析、主要经济指标监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一带一路、深化改革、城镇化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战略、秦巴生态保护、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分管发展规划股、农村经济股、代赈办,联系县委改革办、考核办、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果业局秦巴办等部门。

    王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负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陕南循环突破发展、园区建设、行政审批、投资评审、物价管理、成本调查、价格认证工作分管区域发展股、价格管理股、成本队、价格认证中心、大厅发改窗口,联系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三合园区管委会等部门。

    徐燕军县以工代赈办主任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干部管理、综合考核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工会、驻村帮扶、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张宏强同志做好苏陕协作、津陕合作工作。分管局党政办,协管苏陕协作股,联系县委办、县纪委(监察委)、人武部、政府办、组织部、编办、考核办、宣传部、统战部、团县委、总工会、信访局部门,对接苏陕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鲁斌(县项目储备服务中心、经济信息预测中心副主任):协助张波、胥江鹏同志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协管投资管理股,联系政法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检法司、审计局等部门。

    胡刚(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工业、服务业、贸易、交通、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五上企业”培育、环境资源、生态价值、光伏能源、节能降耗、油气长输管线及电力设施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工贸交能股,联系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电信局、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等部门

    李杰(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社会事业规划项目管理等工作,分管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股、社会事业股,联系县住建局、体局、卫健局、文旅局、人社局、民政局、科技局、民宗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

    苏晓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协助胡宝林同志做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1.党政办。  负责人:徐燕军      联系电话:0916-721290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运转、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工会、个人年度考核等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统战部、巡察办、总工会、团县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报表、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目标考核、财务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驻村扶贫、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应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考核办等部门。

2.发展规划股。  负责人:唐睿谦      联系电话:0916-7211753

负责提出全县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制定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县域(镇域)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指导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全县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全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接市发改委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对应市发改委社会综合科、发展规划科、体改法规科。联系县委改革办、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城调队等相关部门和17个镇办。

3.投资管理股。  负责人:鲁  斌      联系电话:0916-7212655

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牵头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政权建设和城市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和安排下达中省预算内、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计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合作;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抓等各项机制并协调推进。落实外商投资相关产业目录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银行贷款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招商引资工作。对应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办。联系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经济协作中心、城市管理局、房管局等部门和17个镇办。

4.农村经济股。  负责人:王  静      联系电话:0916-7210972

负责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农村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涉农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涉农项目;负责秦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推进县域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对应市发改委农经科。联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果业局、秦巴办等部门和17个镇办。

5.工贸交能股。  负责人:胡  刚      联系电话:0916-7218078

负责拟订全县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全县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三个经济”“融合发展战略、平台经济的实施推进;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参与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发改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技术及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工作;承担五上企业及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工作,协同做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综合分析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行业发展运行情况,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依法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牵头推进煤炭削减、清洁能源替代相关工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和公平开放;协调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承担光伏发展相关工作。(对应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新技术科、服务业科、交通运输科、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经济运行调节科。联系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电信局、供销社、地电公司等部门和17个镇办。

6.社会事业股。  负责人:方玉梅      联系电话:0916-7210660

负责全县“四个在汉中”工作的协调推进,协调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社会事业领域和文旅康养产业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和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政策及措施。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对应市发改委社会综合科,联系县教体局、人社局、卫健局、文旅局、民政局、科技局、民宗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和17个镇办。

7.苏陕协作股。  负责人:刘  斌      联系电话:0916-7210660

承担东西部协作、津陕对口协作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干部人才交流、项目扶持、劳务协作、助医助学等工作;提出津陕、苏陕区域开发合作相关政策建议。对应市发改委苏陕办,联系县经济协作中心等部门和17个镇办。

8.区域经济发展股。  负责人:张  政      联系电话:0916-7210370

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承担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动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提出年度陕南发展项目计划;承担全县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引进,建立全县循环经济高层次人才智库统筹协调全县产业园区规划布局、项目建设、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园区要素保障等工作;负责陕南发展、县域经济“试点县”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资金管理;协调落实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对应市发改委区域经济发展科、突破办、循环经济研究院。联系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三合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17个镇办。

9.营商金融股。  负责人:刘  乔      联系电话:0916-7217828

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财政金融政策,参与融资平台、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债券)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对应市发改委营商办、财金科、信用办。联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和17个镇办。

10.价格管理股。  负责人:金  超      联系电话:0916-7218581

负责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有关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对应市发改委价管科,联系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11.粮油物资管理股。  负责人:孟  杰      联系电话:0916-7212441

负责制定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粮食执法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对应市发改委物资储备科、粮食产业发展科、粮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