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13 15:08:37
城固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水利方面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量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论证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措施、规划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约用水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发展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财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意见。
(六)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监督已成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农村小水电监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重要江河湖库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审查、监督涉河建设项目。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负责城乡安全饮水工作。负责城乡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县城供水运行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管理。
(十)协调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一)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十二)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水库、农村小水电的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推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电话:0916-7232304 29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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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陕西省城固县民主街203号
党组书记、局长黎桂丞同志: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鹏飞同志:主抓乡村振兴、城乡供水、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亲商助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局城乡供水股、自来水公司、五门堰灌区管理处、南沙河水库管理处,联系汉航水务集团、县水投公司、县水淼实业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徐兴斌同志:主持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主抓项目工作、招标投标、工程合同审查、项目验收移交、工程技术与质量监督、计划与统计、遗产保护管理、水电站监管、水库运行监管、水利工作年报、招商引资、小水电站整治后续工作,分管局工程计划股、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千山水库管理处,联系石门水库管理局、湑惠渠管理局、国能城固马家沟水电有限公司、国能城固水电有限公司、德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江河管理站站长李伟同志:主持县江河管理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全面工作;主抓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河湖长制、扫黑除恶、社会综治、平安建设、水旱灾害防御、防溺水、耕地占补平衡、秦巴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管水政法规股、执法监督股、河长办、县水保站。联系县气象局、升仙村水文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斌同志:主抓机关管理、财务、人事劳资、目标责任考核、信访稳定、党建党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思想宣传、精神文明、行政效能、两案办理、追赶超越、工青团妇、人才引进、创建文明城市、巡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
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左鹏强同志:协助徐兴斌同志抓好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周斌同志抓好局办公室工作。
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田刚同志:协助徐兴斌同志抓好招商引资、遗产保护管理、水电站监管、水库运行监管,小水电站整治后续工作。协助周斌同志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五门堰灌区管理处主任梁波同志:主持五门堰灌区管理处工作,主抓全县灌区日常业务监管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费征管工作,协助曹鹏飞同志抓好城乡供水工作。
江河管理站副站长潘峰同志:分管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工作,负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保护规划、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地下水监测及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
江河管理站副站长曹勇同志: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水情旱情预报、预警,水旱灾害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汛后检查;负责编制重要的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对镇(办)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预案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局工程计划股工作。
江河管理站副站长周浩琛同志:分管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李伟同志抓好河湖长制、河湖“四乱”整治、水政执法和水事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涉水案件法治审核、行政许可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事务。负责局水政法规股、执法监督股工作。
(一)办公室 电话:0916-7232304 负责人:高阳
承担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及局务会、局党组会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人事劳资、保密、档案、宣传、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单位和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教育、职称晋升工作。
(二)工程计划股 电话:0916-2901878 负责人:曹勇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承担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实施;承担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前期工作基金;承担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全县水利行业的工程造价、技术标准、技术监督;组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点水源、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堤防治理等重点骨干工程及专项工程的建设管理;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灌区、机电排灌工程、其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挖潜配套、更新改造及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中、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三)水政法规股 电话:0916-7212005 负责人:周浩琛
组织拟订全县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理县内水事纠纷;督察水政执法和水事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指导行政许可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
(四)城乡供水股 电话:0916-2901877 负责人:王勇
承担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城乡供水政策和有关规范标准;指导县城和村镇供水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灌区计划用水和城乡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城乡供水工程水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