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0 10:26:00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统计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统计、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统计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经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城固县民主街137号。
办公电话:0916-7212003
邮编:723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按照汉中市“一主两翼”统计管理模式,县统计局成立“三股两中心”,“三股”即办公室、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股,“两中心”即县普查计算中心与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两个直属单位。
(一)内设科室
办公室:股长赵 强 联系电话:0916-7212003
管理机关公文和档案资料;筹办大型会议,管理机关财务,提供后勤保障;督促检查规章制度、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综合核算股:股长高 星 联系电话:0916-3188051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编发统计公报、资料,提供统计服务;实施全县投入产出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社会经济股:股长何喜梅 联系电话:0916-2995979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统计分析;配合主管部门搞好市对县考核有关工作。
(二)普查计算中心
主任:高 星 联系电话:0916-2995980
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家大型普查。
2、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3、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4、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5、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主任:张长生 联系电话:0916-2995982
副科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品、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
2、组织开展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县发生的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6、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7、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