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5-06-10 10:26:00

机构职能

    1.贯彻中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组织、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
    2.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统计方案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健全“三新”统计调查体系,组织开展“三新”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营商环境、人口、投入产出、县域经济监测等专项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及成本费用、服务业和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5.组织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6.组织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9.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协同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城固县民主街137号。

办公电话:0916-7212003 

邮编:723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李  勇(局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财务工作。
杨晓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营商环境评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基本单位、“五上企业”申报、统计法治建设、妇女儿童监测、文化产业调查、农业相关监测调查工作。抓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质量强县、两个收入调查、统计培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卫生和健康、妇联工作。分管经济股。联系莲花街道、龙头镇、上元观镇、董家营镇统计工作。和张长生互为工作A、B角。
徐  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普查计算中心日常工作和经济普查、商贸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数字经济工作。承担城乡划分、统计设计工作。抓好镇街道数据中心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计信息化工作。联系双溪镇、小河镇、天明镇、二里镇统计工作。  负责工业、综合、核算、县域经济监测、科技、非公统计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精神文明、“三个年”活动、领导干部积分管理、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招商引资、三项机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局机关管理、信访稳定、保密、人口普查、政务微博维护、统计信息(分析)和局机关文件审定。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博望街道、文川镇、原公镇、桔园镇统计工作。
张长生(局党组成员、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日常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统计工作。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科普示范县创建、“进知解”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局机关节能统计、局机关资产管理、税收保障工作。承担绿色发展统计和局机关出纳工作。分管核算股。联系老庄镇、柳林镇、沙河营镇、三合镇、五堵镇统计工作。
高  星(县普查计算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按照汉中市“一主两翼”统计管理模式,县统计局成立“三股两中心”,“三股”即办公室、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两中心”即县普查计算中心与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两个直属单位。

(一)内设科室

办公室:主任 左 群 联系电话:0916-7212003

管理机关公文和档案资料;筹办大型会议,管理机关财务,提供后勤保障;督促检查规章制度、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综合核算股:股长 孙倩微  联系电话:0916-3188051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编发统计公报、资料,提供统计服务;实施全县投入产出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社会经济股:负责人 曹 聪  联系电话:0916-2995979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统计分析;配合主管部门搞好市对县考核有关工作。

(二)普查计算中心

主任:高    星  联系电话:0916-2995980

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家大型普查。

2、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3、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4、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5、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主任:张长生  联系电话:0916-2995982

副科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品、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

2、组织开展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县发生的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6、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7、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