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10 10:26:00
1.贯彻中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组织、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城固县民主街137号。
办公电话:0916-7212003
邮编:723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按照汉中市“一主两翼”统计管理模式,县统计局成立“三股两中心”,“三股”即办公室、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股,“两中心”即县普查计算中心与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两个直属单位。
(一)内设科室
办公室:主任 左 群 联系电话:0916-7212003
管理机关公文和档案资料;筹办大型会议,管理机关财务,提供后勤保障;督促检查规章制度、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综合核算股:股长 孙倩微 联系电话:0916-3188051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编发统计公报、资料,提供统计服务;实施全县投入产出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社会经济股:负责人 曹 聪 联系电话:0916-2995979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统计分析;配合主管部门搞好市对县考核有关工作。
(二)普查计算中心
主任:高 星 联系电话:0916-2995980
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家大型普查。
2、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3、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4、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5、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主任:张长生 联系电话:0916-2995982
副科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领导;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一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品、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
2、组织开展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县发生的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县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与县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6、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7、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