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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24-02-26 16:25:12

机构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城固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清理取缔固定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建立县级食盐储备体系、食盐应急预警机制,组织落实市级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鉴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18)负责推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县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机构名称: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朝阳路中段

联系电话:0916—7366101

传    真:73661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 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政编码:723200


机构领导

1、党组书记、局长---刘少华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主管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分管财务室。

2、党组成员、县个体私营经济党工委书记---李明军

负责个私党工委工作;主管机关政务及机关事务、深化改革、平安建设、网络舆情、信访(实地信访)、非法集资、农民工欠薪、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及工会工作;承办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教股、考核办、药械股

3、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天强

负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股、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信用监管股、招商办。

4、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冰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系统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负责创建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县及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日常工作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投诉举报中心。

5、党组成员---刘昊

负责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审、统战及民族宗教、双拥、节能降耗、扫黑除恶行业治乱、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餐饮股、食品流通股、质标股、综合执法大队

6、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王军亮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工作

7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波

负责系统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主管全系统巡视巡察、“三个年”活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机关党办、计量所、法规股。

8城固县安办专职副主任---李旭

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巩固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亲商助企、助企纾困;承办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股。

9、城固县个体私营经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伟

负责中公教育退费问题处置专班日常工作。主管个体私营经济党建、信访(网上信访)、共青团、妇联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个私党办、投诉举报中心。

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拟订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系统各类重大项目编报、推进实施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技术机构及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与规划,指导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论证、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贺景,办公电话:0916-7366101

2)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

拟订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办法。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拟订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市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负责人:王俊斌,办公电话:0916-7366119

3)信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

拟订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负责人:郑军,办公电话:0916-7366113

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承担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建超,办公电话:0916-7235218

5)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盐业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盐的监督管理,建立储备盐管理制度。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盐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负责人:陈涛,办公电话:0916-7366122

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掌握分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李静,办公电话:0916-7231656

7)药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检。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承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监督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人:曹新文,办公电话:0916-7235865

8)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做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相关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城固产品美誉度。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协调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拟订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人:肖鹏,办公电话:0916-7365770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胡建波,办公电话:0916-7237292

10)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股

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打击传销和相关反走私执法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并承担大要案和疑难案件查处、督办,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李灵凯,办公电话:0916-73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