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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03-28 10:57:12

机构职能

城固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措施。

(四)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及结算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级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和完善我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贯彻落实中省市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医疗救助业务和资金管理。

(十)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方案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一)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二监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优惠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需强化的职能。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我县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916-7212128

医保服务热线:0916-2905690

职工医保征缴服务热线:0916-7211386

城乡居民医保股:0916-2905688

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股:0916-2905689

财务稽核监督股(监督举报电话):0916-2980363

联系地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西环二路北段人力资源大楼五楼

邮    编:723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城固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陈  默(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医保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尚  静(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会等工作,分管待遇保障股和法规与审计监督股。

李  新(局党组成员、县医保业务经办中心主任):主持县医保业务经办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小河镇大坝村包抓帮扶工作。

石  霞(局党组成员、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主持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负责龙头镇黄家营村包抓帮扶工作。


内设机构

城固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与监督审计股、待遇保障股,每个股室分别设股长 1 名。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车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党群、机构编制、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协调机关及局属单位业务;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苟朝军,联系电话:0916-7212128

法规与监督审计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云巍,联系电话:0916-7213253

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

负责人:演茹,联系电话:0916-721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