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5-06-10 10:58:00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城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负责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县级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负责做好省、市人民政府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做好“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县级通用目录和县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数字化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等进行流程优化、时限压缩、效率提高和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依托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负责县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方面信息化运用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做好“一网通办”等有关工作,构建多种形式相融合的政务服务。  

(七)负责受理审批服务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承担招商引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办理:群众诉求的受理、结果反馈及回访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群众诉求的办理及与群众沟通由对应职能部门负责,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由县委办督查股、县政府办督查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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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陕西省城固县西环二路北段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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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23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7—8月):8:00—12:00;15:00— 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徐  宁(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
      朱国梁(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亲商助企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场服务股(审批服务股)。
      王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包镇帮扶、驻村帮扶(乡村振兴)、千万工程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
      陈如科(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局机关和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宣传、营商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效能考核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股、政务服务股。
      秦瑜涓(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网络信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