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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3-22 15:09:31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依法治县方面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县政府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办)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器材、警车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各镇(办)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十)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城固县大东关138号

办公电话:0916-2901600

邮编:723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陈晓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贾志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分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包抓平安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等工作,联系博望、莲花、沙河营、柳林、文川司法所。   

何宝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包抓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文明家园等工作,联系董家营、上元观、老庄、龙头司法所。   

钟  锐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主持公证处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股,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机关安全生产、工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包抓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天明、二里、五堵、三合司法所。   

张  浩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工作,协助贾志杰同志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包抓信访、人才、统战等工作,联系小河、双溪、桔园、原公司法所。

内设机构

1、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贯彻中省市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依法治县方面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办)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人:王欢     联系电话:0916-2901619

2、综合股: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各镇(办)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服装、器材、警车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负责人:李慧     联系电话:0916-2901600

3、行政复议应诉股: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负责人:张宏儒   联系电话:0916-2901608

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人:刘攀   联系电话:0916-2999131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张浩   联系电话:0916-2901610

6、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负责人:杨宏国   联系电话:0916-2901988

7、社区矫正管理股:指导、管理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张浩     联系电话:0916-290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