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园镇

更新时间:2026-06-24 16:41:00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居)民搞好服务。

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柑桔立镇、非公强镇、旅游兴镇、和谐稳镇”总体思路,做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集镇和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做大做强柑桔、生猪、大棚果蔬种植等特色产业。以打造“中国柑桔生态观光第一园”为目标,发展柑桔特色旅游事业,促进当地村(居)民增收。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多种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村(居)民受益。立足特色资源,围绕柑桔分选包装,石材加工,观光旅游等,精心组织包装推介项目,尽可能吸引客商来我镇兴办实业。鼓励农民为创业主体,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大户;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以就业,增收,富民为工作重点,引导村(居)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拓展文化惠民服务“三农”内容,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做好农业职业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农村老龄、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城乡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构建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切实加快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和美、社会和谐的幸福家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围绕法治城固建设,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村(社区)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好镇人大、群团、统战、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发挥好村(居)民民主协商在镇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联系我们

    机构名称:桔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许家庙街道(恒嘉超市对面) 
邮    编:723200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邓开军(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镇政府全面工作。

余津舟(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经济、财税、审计等工作,联系财管所、税务分局。

任小虎(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生态环境保护(秦巴生态)自然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电力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桔园自然资源所,联系电管所

王  浩(副书记)负责党建、政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网格化管理)、统战、政协、工会、深化改革、档案管理机关日常事务、镇属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综合办、镇平安法制办公室、司法所联系桔园派出所、桔园法庭

    罗  霄(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考核(督查督办)、财务监督(村财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纪委办,联系财管所、许家庙信用社。

曹  峰(副镇长)负责发展改革(含苏陕作、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企业)、统计城镇化建设集镇管理)、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住建、乡村振兴与巩固衔接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乡村振兴站。

    方  琪(副镇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农业产业化)、林业(山长制)、水利(河长制、湖长制)、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村宅基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系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郭  琳(副镇长):负责行政审批、劳动保障(就业)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卫计、医保、公路交通、科技教育、体育妇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桔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桔园各学校桔园中心卫生院

曹金艳(组织委员):协助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宣传文化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网信、文化、共青团、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老干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镇便民服务中心

侯  钊(武装部长)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武装部、联系镇便民服务中心

郑  松(派出所长)协助抓好信访、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博(桔园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旅游文物保护、桔园景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及转运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环卫所。


内设机构

一、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桔园镇机关行政编制38名,领导职数9职。镇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名(不占班子领导职数)。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承担深化改革、财务管理、人事劳资、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责 任 人:杜思梦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2.党建工作办公室(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工作。

责 任 人:刘欢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3.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责 任 人:何红如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4.平安法治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格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5.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承担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阻塞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

责 任 人:谢天昊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三、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编制

桔园镇事业编制31名,镇属事业单位4个。

1.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牌子),为副科级,设主任(站长)1职。    
主要职责: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2.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科级,设队长1职。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责 任 人:钟豪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副科级,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信息统计监测,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及政策落实等工作。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林业、水利生产技术指导,畜牧兽医、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动植物防疫检疫、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承担就业创业、集体资产管理等服务。

责 任 人:肖宝华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4.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路灯、绿化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管护、协调和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景区、古镇建设和服务管理,园区建设、全域旅游示范镇建设、红色旅游等服务保障,做好公用事业服务相关工作。

责 任 人:孟少群

联系电话:0916-742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