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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园镇

更新时间:2023-07-02 16:41:05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居)民搞好服务。

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柑桔立镇、非公强镇、旅游兴镇、和谐稳镇”总体思路,做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集镇和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做大做强柑桔、生猪、大棚果蔬种植等特色产业。以打造“中国柑桔生态观光第一园”为目标,发展柑桔特色旅游事业,促进当地村(居)民增收。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多种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村(居)民受益。立足特色资源,围绕柑桔分选包装,石材加工,观光旅游等,精心组织包装推介项目,尽可能吸引客商来我镇兴办实业。鼓励农民为创业主体,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大户;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以就业,增收,富民为工作重点,引导村(居)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拓展文化惠民服务“三农”内容,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做好农业职业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农村老龄、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城乡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构建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切实加快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和美、社会和谐的幸福家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围绕法治城固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村(社区)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好镇人大、群团、统战、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发挥好村(居)民民主协商在镇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联系我们

    机构名称:桔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许家庙街道(恒嘉超市对面) 
邮    编:723200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赵光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徐剑锋(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经济、财税、统计工作,联系财政所、国税所。

高立军(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集镇建设(集镇管理)、生态环保(秸秆禁烧)、自然资源管理、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后续帮扶)、重点项目建设、电力等工作。分管镇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剑(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组织、政法、综合治理(信访网格化管理)、统战、机关日常事务、作风建设、考核(积分制考核)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政协、工会、共青团、老干、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

  浩(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督察督办工作。分管纪委办

曹海波(副镇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农业产业化、林业(山长制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河长制、湖长制)、动植物防疫检疫、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分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朱晶辉(副镇长):负责公路交通、招商引资、劳动保障(就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消防、森林防火)、市场监管、,协助抓好“三个年”活动。

  琪(组织委员)负责党建(侧重于党员发展、非公党建、人才等工作)、组织、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文化、民政民族宗教、残联科技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文化建设办、党群服务中心

曹   峰(武装部长)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乡村振兴与巩固衔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体育等工作分管武装部、乡村振兴站

张  莎(副镇长):负责发展改革(含苏陕协作、项目建设)、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企业)、统计、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医保、妇联等工作,分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文化建设办。

  博(桔园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旅游、文物保护、桔园景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及转运等工。分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环卫所。


内设机构

一、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桔园镇机关行政编制43名,领导职数7职。

镇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职,为副镇长级职务。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工作。负责镇大主席团工作,联系政协委员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责 任 人:王永龙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2.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责 任 人:何红如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3.生态环境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镇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天然林保护、河湖长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责 任 人:徐斌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4.文化建设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思想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计生、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责 任 人:何佳萤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5.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综合创建等事务。

责 任 人:衡思佟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三、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编制

桔园镇事业编制42名,镇属事业单位5个。

1.综合执法办公室(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牌子),设主任(中队长)1职。    

主要职责:作为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或受委托承担镇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推进镇与县派驻单位、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责 任 人:田超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设主任(站长)1职。    
主要职责: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辖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便民服务措施。依法或受委托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文化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责 任 人:王阔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协调处理民事纠纷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察、指挥、调度、督办、考核等提供技术性支撑。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承担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责 任 人:侯钊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兽医、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业就业创业、动植物防疫检疫、集体资产管理、乡村振兴、公用事业服务等工作。 

责 任 人:肖宝华

联系电话:0916-7421305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景区、古镇建设和服务管理、园区建设、全域旅游示范镇建设、红色旅游等服务保障,做好公用事业服务相关工作。

责 任 人:孟少群

联系电话:0916-742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