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营镇

更新时间:2024-01-09 17:11:57

机构职能

    董家营镇位于城固县中南部,北临汉江,南依巴山,距县城11公里,东部与三合镇接壤,南接天明、五堵镇,西与上元观镇相邻,北部与博望街道办隔江相望。全镇有17个村(社区)、103个村民小组,总面积70.65平方公里,总人口9996户30103人,总耕地30876亩,山林48500亩。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4〕4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董家营镇党委、政府是该辖区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组织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县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千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县级有关部门派驻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础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及社会主义全民的合法权益和权利,发展辖区内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以“四养一林一旅游’的产业发展格局,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群众受益;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多渠道转移就业;尊重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搭建辖区内便民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丰富完善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农村教育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完成镇党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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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汉黄路与董小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联系电话:0916-7531001
    
邮   编:7230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杨东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贾娜(党委副书记、镇长)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财政、税收、统计、农财中心、审计工作。分管财所,联系税务分局。

刘敏(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林业(秦巴生态)、水利、气象、护林防火、防汛抗旱、电力、消防、综合执法、河湖林山长制、慈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办、交安委,联系南沙河管理处。包抓湖广营村、邵家村。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何明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负责镇机关管理、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政法、统战、深化改革、群团、老干、工会、民族宗教、档案、信息安全、党群服务、政务信访(12345信息平台)、综治维稳、司法、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党政办、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战办司法所政协学习组、机关党总支、老干支部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包抓金星村、太平村、小寨村。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章咏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巡视巡察、村(居)务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镇纪委。包抓胥家营村、叶齐村。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叶伟平(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民政残联、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劳动保障、社会保险、老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包抓铜洞咀村、徐李社区。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胡天阳(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宅基地管理、畜牧兽医、妇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联系生态环境办抓唐家营村、董家营村、七里店村。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彭兴中(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宣传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广电、共青团、意识形态文旅、科技、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红十字工作,协助何明轩同志抓好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文化建设办公室,联系党政办、市场监管所。包抓古路坝村、刘草坝村。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魏宏洋(副镇长)负责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设施用地管理、城镇建设、城乡规划、移民搬迁、污水管网、节能降耗、自然资源管理、田长制、工商企业发展、镇属集体资产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欣然能源公司、邮储银行、信用社。包抓合丰村、黄家港、莫爷庙村。联系镇自然资源所,对分管办公室、包抓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防汛防火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何鹏(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分管信访、道路交通安全、扫黑除恶工作,配合何明轩同志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联系湖广营村、太平村。

内设机构

一、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纪检、考核、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档案史志工作。

责任人:何霄

联系方式:0916-7531001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集镇、村居规划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工作。

责任人:曹金艳

联系方式:15686198018

(三)生态环境办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镇生态环境办日常事务,对接县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督察办。

责任人:张潮

联系方式:15091659099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调解和处理好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社会治安防控、平安建设和法治城固建设等工作,保障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人:汤虎君

联系方式:18791615980

(五)文化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宣传、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人:魏彦飞

联系方式:15332533363

(六)镇纪委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镇纪委相关工作。

责任人:章咏梅

联系方式:15091792537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全镇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责任人:周玥秀

联系方式:18609263903

二、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动植物疫情监管和防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农技指导服务、果业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农业机械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职责。

责任人:汤虎君

联系方式:18791615980

(二)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村(社区)道路管护、农村(社区)人居环境卫生和整治、供水供电、镇村规划建设管理、镇村文化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广播电视、农村(社区)能源建设、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职责。

责任人:汤琰成

联系方式:0916-7531129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中队)全面工作,路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林山长制、人居环境、林政管理工作督查督办等其他零时性工作。

责任人:陈利斌

联系方式:13909167570

(四)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司法全面工作。

责任人:路文华

联系方式:13310969838

(五)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将工商、质监和食品(食盐)药品安全等监管职能统一整合为市场监管职能,主要承担商贸流通等市场监管、盐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

责任人:张碧文

联系方式:0916-7531159

(六)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预算资金收支、镇村(社区)财务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镇财政财务工作。

责任人:马振勇

联系方式:1357164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