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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各镇人民政府,博望、莲花街道办事处,县消安委成员单位:

  春节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返乡人流物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全县已进入冬季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天气寒冷干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节日期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流、物流量明显增加,特别是集贸市场、菜市场等易燃可燃商品多、用电取暖设备多,场所促销、年货大集等节庆活动密集,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特点,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找准不放心场所、区域,抓紧抓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全力维护消防形势持续稳定。

  二、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市场专项摸排。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集贸市场开展全面摸排,健全更新基础台账,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整治,严查是否有两个应急疏散通道出口及其是否存在占用、锁闭、封堵问题;严查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取暖设备、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严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夹芯彩钢板搭建;严查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商铺内违规住人。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整改,切实形成排查一整改一销账闭环管理。

  三、紧盯整治重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制定节日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岗位值守、动态巡查、定点看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法》《陕西省消防条例》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应急疏散通道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等问题,依法实施处罚。公安、文旅、文物等部门要对大型文娱、觐香祈福等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活动主办方、场地方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确保节庆活动消防安全。教体、文旅等部门要针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

  四、强化巡查看护,筑牢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各镇(街道)要统筹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队等多种形式自防自救力量,落实"四联"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要运用防消联勤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扎实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疏散通道集中“大扫除”行动,白天以检查楼道杂物清理、消防车通道占用等为重点,夜间以电动自行车电池拆卸充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等为重点。同时组织园林绿化、环卫等部门,提前部署草坪绿植喷水湿化行动,降低火灾危险性。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实施不间断防火巡查、夜间巡更、视频巡控,主动查找、制止易引发火灾的危险行为,适时启动前置备勤、动态执勤和网格化防控,前置部署,确保火灾打早灭小灭初期。

  五、广泛宣传培训,提升防范意识处置能力。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及节庆期间火灾形势特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个平台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围绕施工动火作业、用油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以及可燃物清理、烧香祭祀、燃放烟花等环节,发布消防安全常识,提示群众注意防火安全;同步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和监督执法案例宣传力度,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让群众了解身边发生火灾的后果、原因和教训,提高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发现整改身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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