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家电3C数码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全年稳增长工作预期目标,结合毕业季对于3C数码消费需求,释放大额场景消费活力,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在暑期发放家电、3C数码产品电子消费券。为有序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1日-8月31日
    二、发放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发放原则;
    (二)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人群;
    (三)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厂家折扣、商户让利、金融加持”相结合的方式。
    三、发放对象
    所有在汉人员(用户手机GPS定位在汉中市,包括外地来汉中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全市指定商户使用。
    四、消费券额度类型
    (一)消费券发放金额
    本次活动全市共计发放电子消费券500万元(政府出资100万元,企业出资400万元),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二)消费券类型
    1.家电消费券: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含财政补贴资金和税)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600元,名额7000张;
    2. 3C数码产品消费券:
    满2000元减100元,名额3000张,
    满4000元减200元,名额2500张。
    五、消费券领取方式及使用
    (一)领取平台:云闪付APP。

    (二)领取方式:手机定位在汉中市并已完成实名认证且绑定银行卡的用户。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APP领取各类型消费券。

    (三)领取规则:先领先得,活动期间,单用户家电类最多领取3张同类型消费券,3C类领取1张消费券。

    (四)使用规则:
    1.使用范围: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指定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
    2.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APP支付。消费者付款时,满足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
    3.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
    4.参与活动商户可同时叠加企业其它优惠活动,不可另外限制消费券使用门槛。
    5.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6.本活动仅限于线下到店真实交易,严禁套取营销资金、充值预付卡等违规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通过公开征集确定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参与条件:汉中市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并确保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配套资金。报名时间截止7月31日,逾期不予接受。(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融媒体、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市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辖区内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消费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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