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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经贸局“助企纾困”政策告知明白卡

一、中小企业梯队培育
1.省级层面:对年度净增“小升规”企业按照净增一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市级层面: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省上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入规并连续超过三年未退规的企业,再奖励5万元。对首次入规企业三年内年均产值增速不低于20%的,再奖励10万元。对首次纳限入统的批零住餐企业统一奖励5万元。
3.县级层面: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 万元。对当年成功申报入库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按照批发业、零售业、住餐业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万元。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管理的企业,按月给予统计或财务人员发放补助300元。 对管理规范、照章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的“五上”企业,年终每户奖励 2-5 万元。
咨询股室:中小企业股  7210811
4.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初次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工信部、工信厅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和20万元。除省上奖励外,市级分别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和10万元。
咨询股室:产业发展股  7210355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 转型升级: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并纳入技改投资统计体系,上年度已竣工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总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技术改造:对中小企业以自有资金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咨询股室:产业发展股  7210355
3.技术创新:对工业企业新创建各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各类平台,凡通过政府权威部门认定的,凭正式发布或通报文件,给予200万元(国家级)、5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对中央和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来城设立科研、检测试验机构等平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最高不超过 250万元的补助;对当年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0.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4.质量提升:对成功申报和创建“陕西省质量奖”、“汉中市市长质量奖”、“城固县县长质量奖”,省、市、县分别给与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承担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 3元、5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省级新产品项目,给予 2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补助。
5.数字化赋能:对购买云服务的工业企业,按照服务费的 50%给予上云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6.两化融合:对首次通过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首次取得军工“三证”之一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5 万元。
咨询股室:技术创新股  7218932


三、支持工业企业做优做强
对年产值首次突破 50亿元、100亿元以上且上缴税费总额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 5%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层 50万元、100万元;对率先实现倍增目标的产值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 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对县内工业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展会,给予运费、展位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每年对工业倍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定期组织优秀企业家免费体检和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在评优树模、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优先向优秀企业家倾斜。
咨询股室:工业运行股  7213301


四、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除市上奖励外,县上一次性奖励2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实现融资的,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转板上市的,再奖励150万元。;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融资的,奖励10 万元。
2.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支持我县重点发展产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改造、转型升级等实体项目,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者在此基础上减少30个基点以上(含)的,分别给予承贷银行贷款金额1%和1.5%的降息补助。
3.融资担保:对为我县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年化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1%(含)的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按不超过贷款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助。
咨询股室:中小企业股  7210811

五、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1.培育限上企业:对当年零售额在全市前10位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当年零售额在全县前10位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增速超过30%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加大促销支持:对当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5000万、1亿元、3亿元,且举办5次(含)以上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按照2万元、3万元、5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异地(汉中以外)商贸企业在城固注册独立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库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城固注册且在外地开设3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的限上企业,在外地每新开设1家店(100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刺激汽车消费:对县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年度销售额在全市前10名、 增速达到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简化二手车过户手续,按照财政部、税务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5.优化销售网点: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汽车经销商入驻城固,对在城固落户的具有独立法人的进口品牌、合资品牌、国产品牌汽车4S店,当年建成运营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推广新能源汽车:对于在县内限上企业购买新能源、纯电、清洁能源商用车的用户,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7.推动消费升级:对新建夜间聚集区或对原有聚集区进行升级改造,且当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按项目有效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
8.刺激夜间消费:对企业策划主办的美食、民俗、节庆等夜间促消费活动3场(含)以上,且当年零售额增速超过20%的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支持以旧换新:对当年零售额1200万元以上、且增速20%以上,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增速20%以上,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在库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0万元。
10.推进消费提质:鼓励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生鲜连锁店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销售额达到15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对限额以上电商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促进当地农产品上行,且年带货网销额达到8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同时,给予已入驻电商产业园的电商企业免除一年房租的优惠政策。
11.推动智能消费:支持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布设智能消费柜,满足居民便利消费、品质消费需求,对年内布设智能柜达到500个以上的企业,给实施企业每台智能柜补助500元;对智能柜年销售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智能柜运营企业(限上贸易企业),按年销售总额的1%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支持“两专”消费:在对口帮扶地区开设汉中消费帮扶线上或线下专馆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城固开设线上或线下专馆,销售城固农特产品,年销售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城固开设线上线下专区,销售城固农特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限上企业1万元、非限上企业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咨询股室:商贸管理股  723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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