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城固县情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汉中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税务工作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依法治税收费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党委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稳步推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深远战略思维、鲜明政治导向、强烈历史担当和真挚为民情怀,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具有重大意义。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重要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带动税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务系统得到全面落实,指导法治税务建设向更好发展。

三、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一)聚焦主业,履行税收职能

今年来,面对新冠感染疫情对经济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我局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增长变动情况,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

(二)落实优惠政策,有效减税降费

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特别是在落实今年新出台的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力量保障,确保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有力地支持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精细税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在做实法治化、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以“智慧”税务为依托,以“城”心办为特色,推进税费服务向“高效智能”发展。一是“指尖”传递,政策一键送达。通过微信、QQ等渠道分门别类组建税企交流平台、征纳沟通平台,提供线上税费政策一键式送达、全天候咨询服务,方便纳税人咨询解惑。二是“学堂”解惑,政策明白传达。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收集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把政策讲清楚、把流程说明白。三是“税邮”合作,免费寄送“礼包”发票,为1200余户次纳税人免费寄送发票9.8万份。

(四)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立足税源实际情况,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一核两层三类四化”征管模式指导下,我局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引领,在机关股室方面聚合职能相近的股室组成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项业务职责,实现岗责清晰、权责匹配的业务流;在税源管理服务方面以专业化管理、个性化服务为着力点,集约化、差异化、专业化调整税源管理分局所职能,在违法行为精准化处置,涉税风险集中化管控上下功夫,基本实现了以航空产业链、社保非税征收管理、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以及产业园区等四大行业或类别为代表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思路,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征管资源配置,细化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调优配强人力资源。

(五)推行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制度

为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运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实施“税务管家”服务制度。我局今年共有重点项目120个,配备了30名税务管家,逐户发放“连心牌”,发送“税务管家联系卡”,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跟进项目开展情况。“税务管家”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及时和企业沟通,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面临的涉税问题,对重点项目提出的服务需求和反映的实际困难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到全流程跟踪项目、全方位精准服务,得到了纳税人称赞。

(六)深化“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公示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税务执法透明

二是按照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对省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列明的执法事项、执法环节按要求进行音像记录,上传执法音像71条,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有力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使群众能感受到执法更加规范,促进违法现象减少。

三是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在决定做出前,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大决定事项的法制监督。

(七)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制度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工作要求,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我局通过在行政处罚事项中适用“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和D级的一般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对中低风险事项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对减税降费疑点数据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制度。2022年以来,我局共对24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丢失发票等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对36户纳税信用评价为CD级的一般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使用《涉税风险提醒单》6份、《减税降费事项提醒单》8份对纳税人相关事项进行提醒。

(八)“司法+税务”协作机制让执法更精确、更有力

我局与县法院联合签署了《涉税合作备忘录》、与县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加强税检合作协议》,构建了新型合作联动格局。《备忘录》和《工作协议》的签署将“税务+司法”协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在合作过程中处理相关问题更加规范化,促进涉税案件能够及时有效执行,形成防范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确保国家税款不会流失,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和税收法治工作。

(九)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贯彻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总局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办理行为。2022年我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482件,均按法定程序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完成,无违规审批现象。

(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严格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共集体审议重大税务事项4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保证了执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十一)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法律救济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对外公开法律救济渠道,贯彻落实《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化解税费争议和矛盾,使纳税人遇事有地方反映,有诉求渠道,有处理结果。今年来,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

二是在保障权益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县局成立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积极开展税费争议咨询、调解等工作,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十二)强化税收宣传,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强化日常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加强税收法治和政策宣传,通过纳税人学校、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广场大屏幕播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引导和促进税务干部和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规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着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税务。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费,坚决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化税收预测分析,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和税收政策变化,深入开展收入进度、规模和结构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性,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达到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在决定做出前,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决定事项的法制监督。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方式、执法时限和步骤等执法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客观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使每一项执法行为经得起法律、时间的考验。

四是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定期清理工作。

五是畅通税收行政救济渠道。把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作为税收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告知、回避、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性规定,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健全税收执法矛盾化解机制,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构筑和谐征纳关系。

六是强化税收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明晰工作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大税收执法行为的监控预警,对预警信息及时做出反映,减少执法过错,对执法过错责任实施问责,通过责任追究和过错整改促进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治税强大合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法治信仰,认真践行宪法和法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是税务部门模范遵从税法,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和普遍遵从。税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将法治精神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有效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三是带动全社会尊崇税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设立纳税人学堂,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培养公民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措施,落实制度,更加自觉地实行依法行政,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税务,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

2023221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