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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法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4.20秦岭生态卫士日”到来之际,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建立秦岭生态保护联动机制、设立秦岭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等系列活动,为擦亮生态环境资源底色,筑牢秦岭生态屏障贡献司法力量,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

4月17日,城固县法院举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座谈会,邀请县秦巴办、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等十余个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城固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围绕如何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府院联动机制,打好秦岭生态司法保护“组合拳”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秦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达成共识。

4月18日,城固县法院与县秦巴办、县检察院、公安局等12个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城固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各单位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8项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凝聚秦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合力,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4月19日,城固县法院在老庄镇举行秦岭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这是该院继去年在双溪镇设立秦岭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之后设立的第二个工作站。工作站将紧密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工作,以专业化的审判力量和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老庄镇及周边地区的秦岭生态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19日下午,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开展了“保护秦岭”主题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结合环境资源保护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方式向群众解读了保护生态、保护秦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文明、绿色的生活观念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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