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为加快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城固县被市委依法治市办作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推荐至省上,申报的单项示范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已被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六个单项项目之一。
一、法治建设工作概括性总结
1.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城固县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和各单位党组(党委)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多次开展专题学法,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月21至22日,4月4日两次举办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培训会,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解读、法治政府创建等课题进行专题辅导5场次。
2.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省市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已通过市级审核,获治市办向省上推荐。县委、县政府择优选聘法律顾问23名,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先后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共计200件,对全县37个单位部门3731项权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县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县1000余人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成立了17个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3.拓宽普法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年度普法“三单两书”制度,组建了县级法治宣讲团、“八五”普法骨干以及联络员队伍,培育“法律明白人”2264名。利用“法润城固”大讲堂、县委党校法治教育阵地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等集体学习平台,邀请省市高校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200多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县级“法治镇”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50个、“法治校园”22个,“执法示范窗口单位”5个、“诚信守法企业”18个,已将天明镇三化村作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上报待批。编印《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简明读本》2万余册,用典型案例和鲜活事例教育广大农村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倾力打造“城(诚)心办”服务品牌,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和5个分中心,进驻目录事项966项,优化205项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99%,办理时限压缩85%。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启示”得到省委书记赵一德肯定,批示“城固县的做法是成功的,可供各地参考”。
5.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上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整治通告,线下在客运车站、车管所、驾校等企业以及各镇(办)人流量集中地段张贴整治通告,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张贴通告300余份,走访从业人员150余人,走访企业54家。主动出击,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公安交警、交通局自查发现问题6个、征集线索3条,均已全部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推进落实力度不大,工作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待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三是有的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城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1.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常态化开展“亲商助企”活动,积极为企业纾解困难。大力宣传城固相关优惠政策,惠及本地企业,吸引外地企业招商引资,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清理机制,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论证和审核把关。
2.全面构建法治建设强大合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综合发挥诉前调解、公证、法律援助、信访等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增设专职复议人员,完善复议诉讼工作制度。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全面宣传法律法规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3.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持续加大对各镇(街道)、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有效发挥考核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