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区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的通知》(汉林发〔2023〕1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提升工作站位
生态护林员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直接举措。脱贫攻坚结束后,该项工作不仅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是落实落细林(山)长制、强化林草资源管护的重要抓手。对此,各相关镇办要保持清醒认识,要站在贯彻总书记指示精神、巩固脱贫成果、强化林业工作基础的高度,持续抓好生态护林员各项工作。
二、把握关键,精细化推进选续聘工作
1.选续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汉中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汉林发〔2021〕210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原则等进行。
2.选续聘工作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新一轮生态护林员2023年10月1日正式上岗履职。本年度选续聘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选续聘人数。
3.续聘和新聘人员年龄55岁以上者占比不得高于总人数的3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比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6%。
4.新选聘过程中,是否具有“巡护App”操作能力为新增基本条件。续聘过程中,上年度“巡护App”使用情况应作为考核评估重要参考,但要坚决防止“一刀切”,对有返贫风险的且除“巡护App”使用情况外其他条件均符合续聘资格的应予续聘。
三、紧扣重点,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
1.认真开展考核评价。要结合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要求和资源管护现实需要,认真开展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年度评价结果作为续聘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不断加强履职培训。在做好防火、病虫害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基本常识和林业法律法规等传统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还要以林(山)长制考核为导向,常态化开展“巡护App”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上山必上线”。
3.持续推进动态管理。对聘期内因个人健康原因、履职不到位经教育无效、主动要求退出以及有其他违反协议事项的生态护林员,要及时按程序重新择优换聘。
4.县林业局为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生态护林员巡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城固县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申请表(样本)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申请表(样本)
2.汉中市2023-2024年度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样本)年度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样本)
3.城固县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统计表(花名册)2023—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统计表(花名册)
4.汉中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汉中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
城固县林业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