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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城固县环保督察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及县域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厚植绿色本底。

    《若干措施》围绕绿色低碳、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系统安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及工作措施,切实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更高标准打响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以更高水平保护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行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持续推进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共创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与规范化建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四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有序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强化新污染物防控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五是持续深入打好青山保卫战。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推行林(山)长制,落实秦岭天然林保护、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是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以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强化辐射类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放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探索新型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监管模式,提升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七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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