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营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15条



  一、宣传动员方面

  1.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镇微信公众号、村内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

  2.镇、村干部注意自我安全防护,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村组干部、各卡点人员和在村人员做好自我防疫,不走亲、不访友、不聚餐。

  3.镇、村干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不要随意转发各种媒体发布的信息或未经权威考证的信息。

  4.各村党员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加入疫情防控队伍中;各村(社区)要积极宣传,吸纳符合条件的村内志愿者自愿加入防控队伍,同时发挥“爱心超市”激励作用,鼓励群众群防群治。

  5.各村(社区)应依法关停农村流动宴席、移动酒店、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培训机构、小餐饮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倡导不办。

  二、疫情摸排方面

  6.镇、村干部对本村湖北籍和近期从湖北、有关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进行排摸,每天上报健康情况登记表;并对三大运营商、公安系统反馈人员进行详细摸底,列入监测范围。

  7.各村(社区)组织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来去何处、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有关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对本村村民除必须测量体温外,可视情简化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镇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

  三、设卡管控方面

  8.各村(社区)组织一支至少10人以上的专门队伍,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等工作。每个点位由2-3人组成,选取村内志愿者和身体条件较好的人员参与,每组由党员或组长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执勤期间不得出现空档。

  9.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进村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绳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并加强巡查,及时维护。

  10.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即每天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四、医学观察方面

  11.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规范防控,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从湖北省返乡人员包抓责任人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包抓责任。如出现疑似病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落实好医学观察措施。

  12.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医务人员开展随访,如有异常及时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请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13.各村(社区)应对医学观察人员做好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邻里关系调解和,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等工作,确保医学观察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五、环境整治方面

  14.各村(社区)应加强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垃圾,消除病毒滋生环境。每天2次对村内主干道、村委会、人员密集处及医学观察处集中消毒。

  15.各村(社区)做好垃圾投放点的消毒工作,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毒,正确处理废弃口罩和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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