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城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办近期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了第三季度检查(数据采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第二季度复核情况:2024年第二季度通报网站检查不合格单位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第三季度检查情况:本次检查对象为17个镇(街道)、35个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城有关单位。主要从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依申请公开暨网上信件办理、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评估。1、网站大部分栏目责任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全县40个政府政务新媒体账号都正常运行中,合格率100%;3、受理依申请公开 件6件、办结率100%,受理并按期办结县长信箱54件、办结率100%;4、各相关单位均能按时审核和办理省监管平台交办的问题清单,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专题专栏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栏;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共建”专栏;经贸局“服务中小企业在行动”专栏;林业局“秦巴生态保护”专栏。
(二)政务新媒体存在未批先开问题。经排查,存在8个账号未按照程序报备私自开设,包括:7个小程序“城固秦创原”“城固县交通运输便民服务”“城固县智慧交通”“城固县交通运输智慧监管”“龙头人大代表随手拍”“文川人大代表随手拍”“三合人大代表随手拍”,1个微信视频号“城固交警”,截至目前已全部注销关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采取“人防为主、技防为辅”模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测平台做好稿前检测审核工作,避免发布错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要规范账号管理运维。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逐级报备程序,切实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关而不报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能力,对确实无力更新维护的账号可申请注销关停。
三要优化提升公开质量。对照《城固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同时,要按照省市要求,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要求转发的重要信息,做到应转尽转。
请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办(数据服务中心),其他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整改、查缺补漏,确保问题逐项整改清零。
附件:1.第三季度城固县政府网站检查不合格名单
2.第三季度城固县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清单
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第三季度城固县政府网站检查不合格名单
部门 |
存在问题 |
检查结果 |
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 |
“生态环境保护”专栏更新不及时 |
不合格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双拥共建”专栏更新不及时 |
不合格 |
经贸局 |
“服务中小企业在行动”专栏更新不及时 |
不合格 |
林业局 |
“秦巴生态保护”专栏更新不及时 |
不合格 |
附件2
第三季度城固县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清单
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 |
开设主体 |
账号类型 |
错敏信息数量 |
整改情况 |
城固生态环境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 |
微信订阅号 |
8 |
已整改 |
城固司法 |
城固县司法局 |
微信订阅号 |
2 |
已整改 |
城固文旅 |
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
城固公安 |
城固县公安局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
魅力龙头镇 |
城固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
静美小河 |
城固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
城固柳林 |
城固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
城固沙河营 |
城固县沙河营镇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1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