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个体工商户或法人
三、联办事项
1.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2.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
4.小餐饮经营许可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5.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
六、受理方式及地点
线下受理:城固县博望街道乐城路71号(原西环二路北段)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线上受理:陕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秦务员APP(暂未开通)
七、咨询电话
0916-7213215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申报材料
1.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消防设施平面图
4.户外招牌设施设计平面图
5.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
6.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安全承诺书
7.委托书
8.场所平面布置图
9.设置场地、场所、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或租赁证明材料
10.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1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6.经办人身份证明
1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