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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须 知

一、受理范围

      (一)意见建议类:对本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对城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政策咨询类: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咨询;对中央和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咨询等。

      (三)办事服务类: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三)纯属个人之间恩怨纠纷的信件;

      (四)对已经答复而没有提出新事项的信件;

      (五)已经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或应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的事项;

      (六)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违反法规和党纪政纪等问题,请直接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916-12388;网络举报平台:http://shaanxi.12388.gov.cn/hanzhong/chengguxian/);

      (七)其它不在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三、来信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方面的问题。

      (二)写信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便沟通联系。

      (三)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内容应包含当事人、时间、地点、事因、需解决何问题等要素。

      (四)为便于交办和回复,所有来信应按照“一信一事”原则撰写提交。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严格遵守文明用语,内容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五)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信件编码和查询密码,请妥善保管。可在受理页面的“信件查询”栏输入,了解信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