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县经济贸易局起草了《城固县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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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附件:《城固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城固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汉政办发〔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实施“消费促进七大行动”,着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努力建设毗邻地区消费强市。
一年强基础。消费设施不断改善,消费主体逐步完善,消费氛围日益浓厚。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5亿元,增长12%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5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25家以上。
两年上台阶。流通网络持续完备,消费体验不断提升,消费环境优化升级。202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4亿元,增长12%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5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35家。
三年大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基本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显著加强,城乡消费市场繁荣活跃。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4亿元,增长12%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5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45家。
三、主要任务
(一)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1.刺激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停车场、充电桩、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参与“以旧换新”,适当发放汽车消费券给予补贴。组织企业参加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出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增值服务等购车优惠,带动汽车消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相关镇(街道))
2.促进家电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I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参与“以旧换新”,引导家电销售企业联手品牌家电、家居建材市场开展促销活动。适当发放家电消费券给予补贴,促进家电消费逐年稳定增长。进一步支持“家电下乡”,扩大农村消费。(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3.扩大成品油消费。组织实施“十四五”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健全成品油零售网络。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扩大成品油消费。支持加油站开展便利店改造,新建加油站点6个,纳入限上企业2户。拓展非油品业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传统加油站建设新能源(充电、加气等)服务设施,提升综合能源补给能力。(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街道))
(二)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4.提振餐饮消费。持续举办餐饮消费季活动,打造以餐饮为主的特色街区。适当发放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消费增长。支持协助企业申报“汉家菜”示范店,打造培育城固餐饮品牌。加快推进面皮产业化建设,加快推进汉中面皮文化产业园建设,支持汉家蒸碗、原公土席等地域特色餐饮向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促进特色餐饮消费。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支持城固县汉家香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城固县鑫荣佳食品有限公司发展“预制菜”新业态,培育1户龙头企业。推动汉中植圆食品有限公司建设中央厨房,推动“中央厨房+”经营模式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各镇(街道))
5.扩大会展消费。重点支持承办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举办柑桔旅游文化节等特色节会。鼓励“走出去”参加丝博会、杨凌农高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活动,每年力争在城举办市级或市级以上会展、活动1场以上。(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经协中心,相关镇(街道))
6.提升电商服务水平。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平台扩大商品销售,全县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平台实现商品销售额增速全市前列。深入推进电商进农村示范建设,开展“数商兴农”行动,支持镇办建立电商直播基地,建立以电子商务、智慧平台等为主的新业态孵化基地。支持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精准孵化本土直播带货人才,用好直播互联模式,强化资源整合,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营销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7.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绿色低碳等新型消费,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建设集特色书店、音乐剧场、文创商店等多业态的消费环境。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网络学习模式,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家政服务,支持康养消费。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融合。(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相关镇(街道))
(三)消费平台升级行动
8.推进特色商圈建设。通过规划引领、设施改造、业态优化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发,打造场景式、品质化、潮流化特色商圈,拓展消费新空间。重点培育新天地购物中心、金茂商城、佰益缘时代广场,打造中心城区高品质商圈。发展社区便民商圈,培育八佰锦熙商业街、育才路创业孵化街,建成“八佰商圈”。加快江湾文化产业园建设,完善上元观古镇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以旅游体验、购物消费、美食体验等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以钟楼古街、大西关改造为抓手,打造消费网红地。(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三合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
9. 打造精品特色集市。坚持商旅文体联动,大力弘扬张骞文化,支持大西关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和张骞文化园建设,配套特色的餐饮、购物、休闲等项目,重点引入非遗、老字号、匠人手工等品牌,融合时尚、青春、潮流等元素,打造成“文化+展示、体验、教育”等休闲、娱乐、购物及居住为一体的商业开发模式,形成一批以网络好物、时尚音乐表演、沉浸式文化体验、本土匠人手工等为主题的精品市集,打造网红市场。对现有集市进行升级改造,围绕文化创意、时尚休闲、餐饮美食、夜间经济等特色,引入多元业态,丰富消费场景。(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合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
10.持续开展促销活动。持续发放政府消费券,刺激消费意愿。持续开展“秦乐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因地制宜举办商旅文融合促消费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围绕传统节日、重点时段、消费旺季每年举办线上线下让利促销活动15场以上,活跃城乡消费。整合文商旅资源,推动文化、旅游与商业、资本、人才等融合化发展,形成“文化+旅游+商贸”的发展模式。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限制,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各镇(街道))
11.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陕商函〔2020〕188号),支持乐城公园风情步行街、麟德公馆美食街创建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持续举办文游消费季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张骞文化特色、彰显旅游休闲的特色街区,进一步开发主题商业街、夜市等特色购物街区。以大西关和城固老街为支撑,打造夜间经济,繁荣夜间消费。(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各镇(街道))
12.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每年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中心1个、镇级商贸中心2个。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推动城固柳林智慧物流园招商运营,发挥大型现代化物流园区聚集作用,辐射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有条件建制村电商寄递配送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城固县分公司,各镇(街道))
(四)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3. 促进特色品牌消费。鼓励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品牌来城发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城设立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对纳入线上统计的给予奖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鼓励品牌连锁进社区。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一品城固”区域品牌。实施《汉家菜烹饪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打造城固美食品牌。促进家政行业提质扩容,做强城固家政品牌。支持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4.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支持企业进驻汉中综合保税区、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体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鼓励进口商品进超市,设置专区、专柜,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企业参加消博会、进博会、广交会、融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积极争取省市级补贴。(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三合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
15.推广城固名优特新产品。建立城固名优农特产品目录,采取“展销+推介”模式,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鼓励企业拓展农产品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参加大型展会,扩大城固名优产品销售。办好“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线上活动,到2025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2亿元,助力城固名优特新农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五)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6.培育商贸企业纳限入统。建立重点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落实《陕西省限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完善潜力型、成长型企业信息,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升限”,提升限上企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支持镇办、单位开展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镇(街道))
17.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等纾困解难政策,根据省市优惠措施出台配套政策,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城固县支行、县金融办,各镇(街道))
1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消费等领域聚集。(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城固县支行)
(六)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19.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制度,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扩大监测范围,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全面客观实时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消费状况。加强监测信息成果转化,持续做好商务预报平台信息发布,引导居民消费,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各镇(街道))
20.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关于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陕商发〔2022〕14号),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杜绝层层加码。落实肉菜应急储备计划,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储备要求。健全县级保供体系,建立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产销衔接,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做好突发情况下储备应急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镇(街道))
(七)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21.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满意放心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信用缺失惩罚力度,宣传和推广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曝光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商贸流通业稳增长专班(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稳增长工作四个专班的通知城政办函〔2022〕10号)要切实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开展调度,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推进该行动方案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已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示范引领和杠杆作用,对满足城乡便民消费场所用地予以支持保障,推动各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消费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
(三)加强监督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对各镇办、县级有关部门消费促进工作推进和成效的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推进迟缓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趋势,及时总结推广部门、单位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城固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陕政办发〔2022〕15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汉政办发〔2023〕2号),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应出台我县行动方案”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城固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起草过程
市上《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后,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充分调研企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好我县措施。县经贸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讨论、调研,明确科室,在认真学习市上《三年行动方案》,评估和梳理现有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我县《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了《城固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审议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框架结构。《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2.主要举措。《行动方案》中未涉及奖励事项,以提出工作措施、目标任务为主。其中:
(一)发展目标上:《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县限上企业达到145户,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亿元,年均增速12%以上。
(二)主要任务上:《行动方案》提出七大促消费行动措施,并附每年任务分解表。
1.商品消费提档行动:包含刺激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扩大成品油消费等方面;
2.服务消费扩容行动:包含提振餐饮消费、扩大会展消费、提升电商服务水平、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等方面;
3.消费平台升级行动:包含推进特色商圈建设、打造精品特色集市、持续开展促销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方面;
4.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包含促进特色品牌消费、扩大高中端进口商品消费、推广城固名优特新产品等方面;
5.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包含培育商贸企业纳限入统、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
6.市场供应保障行动:包含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等方面;
7.消费环境优化行动:包含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保障措施上:《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广泛宣传引导四方面要求。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县经济贸易局起草了《城固县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公开征询意见,现将意见征询结果反馈如下:
县经贸局书面征询征求17个镇(街道)、22个县级部门单位的意见,收到县发改局书面反馈2条建议,均已采纳,其余无意见。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城固县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文征询意见,截至目前无反馈意见。
城固县经贸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