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城固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公民或单位、其他组织可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1.电子邮箱:11589283@qq.com
2.传真:0916-7210990
3.来信地址: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二、征求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索引号 | 0160371908/2025-0000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机构 | 数据中心 |
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城固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公民或单位、其他组织可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1.电子邮箱:11589283@qq.com
2.传真:0916-7210990
3.来信地址: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二、征求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2020年,我县作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通过认真贯彻中省改革要求,稳步扎实推进改革,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乡村治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的目标。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经营方式不可或缺,采取这些方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就必须以经济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责权利。2023年,全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我县按照省市规定抽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司法、审计、财政、发改、林业、水利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联审联查,通过组织清收、联审联查、反馈整改、建章立制等规定程序,基本完成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但也发现诸如口头合同居多,民主程序缺失、价格约定不合理、合同期限超规、违约条款不明、用途管制不祥等问题,造成了部分合同执行难、履约难,使集体经济蒙受损失。为此,需要出台《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同当事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政策依据
2025年1月8日,中共汉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汉中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汉中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农发〔2025〕3号、汉规〔2025〕001—市农业农村局001),《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城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汉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汉中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汉中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征询结果反馈如下:
2月14日—3月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向相关单位和社会面征询意见,截至目前无反馈意见。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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