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城固县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公示如下。
县直(驻城)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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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档案局 |
城固县国家保密局 |
城固县气象局 |
城固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城固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 |
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城固县教育体育局 |
城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城固县公安局 |
城固县民政局 |
城固县财政局 |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固县自然资源局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 |
城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固县城市管理局 |
城固县交通运输局 |
城固县水利局 |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
城固县林业局 |
城固县经贸局 |
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 |
城固县卫生健康局 |
城固县应急管理局 |
城固县审计局 |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城固县烟草专卖局 |
城固县统计局 |
城固县经济协作中心 |
城固县医疗保障局 |
城固县行政审批局 |
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 |
城固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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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上述行政检查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单独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 ⠼/span>对未公布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城固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投诉(投诉电话:0916-29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