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市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大气综合治理,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城固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尾气监测。
加强机动车路查路检。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定期在县城新西环六路、城石路2个固定点位设卡开展路查路检,依照生态环境部门取证、交通部门监督维修、公安部门依法处罚的原则,对路查路检中抽检超标严厉查处整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监测。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共同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上半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03台;积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配合工作,累计完成监测31台。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108国道、小河桥三岔路口常态化设立“高排放”车辆检查点,对途经城区的货车、低速车等机动车辆开展路查路检,对发现“冒黑烟”的问题车一律严肃处理。上半年共查处大型货车、低速车560余辆。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协同意识和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严厉查处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