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违规操作特种作业案件

今年以来城固县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期城固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内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正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城固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工作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施造成很大伤害。通过历年事故统计看,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过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一条硬杠杠,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执行,决不能含糊。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更应该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坚持持证上岗,安全作业,不仅是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员工生命的尊重。希望通过此案,教育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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