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9号)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元。城固县城乡居保中心提早准备,协同推进,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
本次基础养老金提高待遇涉及9.82万人,加发基础养老金29.45万元。调待后,我县60至69周岁、70至79周岁、8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每月143元、153元和163元,有效提升了城乡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