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农村和谐稳定,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5月以来,博望财政所按照上级村财管理的新要求和核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该辖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社区)投资管理制度》三个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尤其对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工程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新增,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新规定。
通过多轮向各村、社区征询意见、修改,近日,经博望街道党工委审定,已正式印发执行。制度修订完善后,内容更加详细具体,操作性更强,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