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透明度,确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按照《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陕卫人口发〔2023〕25号)及汉卫发〔2023〕2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全县2023年1-10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0916-7212205,0916-72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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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1-10月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