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固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实际情况,划定了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现公告如下:

一、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秦岭中低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汉江平川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巴山中低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三大区域组成,涉及博望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小河、双溪镇桔园原公镇、老庄镇柳林镇、沙河营镇、上元观镇、三合镇、董家营镇、二里镇13街道)。重点预防区面积1358.5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1.37%

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秦岭低山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巴山低山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两大区域组成,涉及老庄镇、桔园镇、原公镇、文川镇、龙头镇、上元观镇、天明镇、二里镇、五堵镇、三合镇、董家营镇11个镇。重点治理区面积为855.1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8.63%。

三、各镇、街道应当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并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县水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落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且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附件:城固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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