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的通告

    城固县2025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同时享受帮扶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基础入库标准:申报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需满足“成长型”和“发展型”(部门推荐的“生存型”除外)。个体工商户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网址:https://gtgsh.samr.gov.cn/gtml/)进行查询。

    三、入库条件:达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是“小个专”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四、申报个体工商户不得存在的情形:

    (1)登记状态为非存续的(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

    (2)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

    (3)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4)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5)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7)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8)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五、申报途径:

    (1)电脑端申报: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地方申报窗口申报。选择“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点击“我要申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即可申报(网站首页有用户手册可供下载参考使用)

    (2)手机移动端申报:微信内分享地址链接(网址为https://mtyx.gtgsh.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到申报系统首页。点击“我要申报”-“开始申报”,长按并识别登录二维码,进入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执照”,进入申报界面。

    六、提醒事项:

    1.“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不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老板擦亮眼睛,认准官方网址申报!

    2.“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

    3.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区域内开多个个体户的,最多只有一个能获认定。

    4.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过程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应当撤销认定。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申报咨询电话:0916-7366113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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