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固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推动阳光财政、法治财政建设。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的各类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县财政局部门动态、预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收支及政府债务、涉农资金管理分配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等方面公示公告。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县财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县上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财政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主要通过省财政厅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县政府网站主动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展示财政工作亮点成效。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明确职责安排。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全面梳理今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系统报送。为扎实做好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单位、股室,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19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财政局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比较局限、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打造“阳光财政”。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素养,按程序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以财政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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