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市、我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城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公开及举报投诉回复等方面工作。

(一)强化工作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日常工作中,明确各股室工作责任,要求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其中行政审批结果公开29条,机构信息4条,工作动态40余条。

2、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情况。通过汉中市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服务平台报送“双公示”数据2359条。同时,将所有行政许可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信息更新频率、公开质量距离上级组织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是不断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全面。

三是及时更新维护负责的栏目,更好回应各方关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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