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断加强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法公开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及时更新站点下相关栏目信息,确保要素齐全、信息鲜活。

通过公安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840条,其中:“城固公安”政务微博391条、“城固公安”微信公众号278条、“城固交警”微信公众号141条、“博望派出所”微信公众号21条,内容围绕公安队伍建设、便民利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方面。20225月份,开通了“城固反诈”微信公众号,以反诈预警、反诈课堂的形式,通过真实案例,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阅读量3.9万。按时回复县长信箱22件;受理汉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588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公安服务窗口共为人民群众办理证照52193件,其中交警26675件、治安25397件、出入境121件;处理各类违法信息149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环节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公安新媒体账号)存在个别不规范问题,日常检查力度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政策措施解读,对与社会民生直接相关的新政策、新措施主动解读,总结实践经验,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需求。

2、严格落实审核机制,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相关职责,加强错敏信息检测,杜绝出现敏感错误和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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