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巩固衔接办发〔2023〕6号)和《城固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66万元及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退回资金130.38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金融支持项目、乡村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通组道路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和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项目等。
二、管理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同时,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所有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镇办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资金项目计划要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916-7212103 0916-7212381
联系邮箱:cgxczjzfb@163.com
通讯地址:城固县小东关45号
附件:城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城固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