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农发〔2024〕77号)和《城固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93万元及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退回资金12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等。
二、管理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同时,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所有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镇办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资金项目计划要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916-7212103 0916-7212381
联系邮箱:cgxczjzfb@163.com
通讯地址:城固县小东关45号
附件:城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城财发〔2024〕34号)
城固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