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3〕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主体申报、县级抽查、市级审核,初步认定5户经营主体符合设施农业(种植业、养殖业)贷款贴息条件,现将拟补贴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
监督电话: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0916—7212104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