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汉中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汉财办税〔2023〕5号) 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细化责任,严格按照清单目录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附件: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汉财办税〔2023〕5号)
城固县财政局 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