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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黎桂丞

城水函〔2022〕69


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固县河流、湖库等自然水域环保问题治理的建议》(第 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就河湖管护及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出很好的建议。
    我县位于陕南汉中盆地中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纳汉江平川,水力资源充足,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汉江横贯东西,其支流湑水河、文川河、南沙河、堰沟河、牧马河纵横交错,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45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8条,期间有南沙河水库、马家沟水库2座中型水库和70座小型水库,水塘2600余口。
    我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努力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湖环境。近年来陆续完成了县内18条河流划界栽桩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组织完成了汉江、湑水河、南沙河、堰沟河、文川河6条河流岸线利用规划编制,为下一步开发河湖岸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按照中、省、市河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建立了以县级河长、镇(办)级河长、村(社区)河长为主体的“三级河长管理’体系。按照工作安排,在重点河段、水库均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 265名河道协管员,加强基层一线涉水管护力量,每天对责任河段开展巡查,对零星垃圾进行捡拾。建立城固县智慧巡河系统监管河道,发挥三级河长及河道协管员的工作能动性,数字化开展巡河履职监管,采用手机终端对存在的涉水涉河问题实时拍照上传,切实做到涉河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有针对性的开展河道保护。在宣传方面,我局将“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活动和法规宣传相结合,通过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水法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组织沿河镇办开展志愿者活动,对河道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河道两侧及水面垃圾,给周边群众提供了干净整洁的河湖环境。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我局执法人员常年坚持24小时三班交替河道巡查,坚持露头就打,对全县河道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同时定期联合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提高河道生态环境。
    下一步,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我局将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一是加强与各镇办、生态环保部门衔接,对重点区域增加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设备。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长江十年禁捕相关工作,严厉打击电鱼毒鱼化肥养鱼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志愿者、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河道整治、河岸绿化、护水治水等行动,让河湖管理保护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行动自觉。三是全面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四是积极协调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罚单监管工作进行探讨研究,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处罚。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您反馈。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水利局         联系电话:72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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