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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李大群
城民函〔2022〕45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
建议的答复函


吴志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城街道、公园命名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第 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公园广场、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学校医院等服务场所日益增多,诞生了“丝路大道”“朗月尚居”“芒果超市”“宝山路”等新生地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弘扬我县优秀的传统文化,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城区主要道路及区间路的命名、更名和县域内“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率先在全市推行标准地名的申报审核制定,广泛宣传新生地名的含义、内涵及意义,并加强对全域地名的监督检查,推动地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促进我县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措施

    2016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民政局在认知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提出我县城区主要路街拟命名方案(草案)。7月6日,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对初步方案进行了审议讨论,按照会议精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2次城区主要路街命名研讨专题会议,邀请宣传部、住建局、文广局、文旅局、文联等21个区划地名成员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化知名人士,对城固区域特色、历史文化、名胜古迹等方面进行了挖掘,进一步对方案论证、完善。8月12日,城固县城区主要路街拟命名方案意见征询稿在县政府网、县民政局网、微信城固头条、百度贴吧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公示。10月16日,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城固县城区主要路街拟命名(规划)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2017 年、2018 年,随着高铁城固北站、乐城公园和西六路相继建成,县民政局分别征询了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博望街道办、莲花街道办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增加了大型居民区新建区间道路和丝路大道的命名。2019年7月,城固县城区主要路街拟命名(规划)方案分别呈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拟命名方案进行了更加全面的修改、充实和完善。9月11日,《城固县城区主要路街拟命名(规划)方案》通过第21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9月20日,印发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主要路街及区间道路命名更名的通知》(城政发〔2019〕17号)文件,并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城固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广泛宣传命名、更名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县公安局、县住建设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分别对道路指示牌、交通指示牌、门牌等标志标识进行增设、更换。目前,新命名、更名的地名道路标志牌及交通指示牌全面更新完成。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稳妥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推动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促进城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申报期间,我局再次对全县17个镇(街道)区域内的地名标志牌及交通指示牌进行检查,对个别损坏等不规范标志牌进行清理整治,并按照省区划地名专家组来城实地调研、考察评审的要求,与住建局沟通,增设了“丝路大道”“博望大道”两条大道的标准地名标志牌6个。近期,按照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及时印发了城区主要路街及区间道路标准名称宣传册1000份,并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再次宣传,大力倡导在公文、证件、广告、媒体、网站等范围内使用标准名称。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2022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一是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严格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要求及程序,科学命名、稳慎更名,尤其对对新建住宅区、建筑物等类地名进行实地调查、分析研判,落实标准名称申报审核制度,确保新诞生的地名涵义健康、体现特色,传承、弘扬我县优秀的地域文化。二是严格使用标准名称。一方面倡导法人或建设单位(开发商)在项目申报等环节依法使用标准名称,不得随意增添或更改审批的名称;另一方面地名管理有关部门单位,在土地规划、项目审批等环节推行使用标准地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今后,我局将按照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市地名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新生地名,增强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地名文化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提升城固县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城固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联系单位:民政局           联系电话:72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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