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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刘海峡

城管函〔202444

对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第62

建议的答复函

杨群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智慧停车免费时间的建议》(第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改善出行环境,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2023年我县在县城区域实施了智慧停车项目,并于6月份启动运营,实现了城区道路公共停车位错峰停车、车位预约、车位出租、车位共享等综合服务,缓解了停车难问题,现已转入常态化运营阶段。

为保障智慧停车项目的规范运营,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要求及申报流程,报县发改局对城固县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时间进行了批复,于2022年6月6日印发。其中规定收费时间为:早7:30至晚8:30,其他时段为免费时段。本批复自运行之日2023年6月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重新申报审批。智慧停车项目涉及面广,你建议县城免费停车时间从晚18:30至次日7:30,在试运行期满后,我们将会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期满重新申报,审批时合理报政府采纳。

城固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 苗祎发,电话:0916-29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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