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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函

  沙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紧扣整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四化同步、统筹推进、一举多赢”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建设易地搬迁安置点95个,累计实施易地搬迁4456户11586人。截至目前,安置房屋及安置点内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已全部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向搬迁群众交付房屋钥匙。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两次专项稽察;2018年,荣获“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汉中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县”。通过移民(脱贫)搬迁的宏伟实践,有效改善了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了安全住房有保障目标,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二、关于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红线内的“小配套”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大配套”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行建设。2019年11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包括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完善及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扶持工作等)由各级发改部门牵头,其他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各司其职。

  尽管中省市各级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已经有了明确分工,但我办一直不等不靠,主动协助发改部门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主要从以下二方面做出了努力:

  1.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一体推进安置点“小配套”建设。为建设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的安置小区,我县在规划编制环节,坚持一体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做到基础配套设施与安置房屋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在建设标准上,依据安置点建设规模,坚持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做到“大点全覆盖、中型保功能、小型保基本”,确保既满足搬迁群众基本需求,又杜绝贪大求洋超标准建设。我县“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各易地搬迁安置点均为100户以下小型安置点,截止2019年底,全县各安置点水电路讯、绿化亮化已全部建设到位,环卫设施配备齐全。

  2.制订方案,筹措资金,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近期,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办印发了《关于在有需求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公共活动服务场所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县有项目需求的14个镇办6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自行组织建设集红白喜事办理、车辆农具柴草棺木存放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活动服务场所,并由县政府统筹,我办筹措解决建设资金200余万元,切实解决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关于你的建议意见,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希望你能持续关注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给予我们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我办将力争把移民搬迁工作做得更好。最后,再次感谢你的建议,欢迎常指导、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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