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张天元
城水函〔2021〕47号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59号
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城固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对县域河道非法采砂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作为河道管理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河湖长制,河道专项整治,确保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进行,目前河道内绿草丛生,河湖安澜,为美丽城固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工作
近年来,为了树立全民水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水法治观念,我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宣传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时间段大力宣传。及时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万份下发镇(办)村组及群众,同时出动宣传车在沿江河段主要交通要道和人群密集场所巡回宣传播放,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通过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逐渐形成全民参与共筑良好水生态环境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砂石禁采各项工作
2017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按照《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朱鹮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采砂问题的整改方案》《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湑水河朱鹮自然保护区段全面禁采的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公安、环保、电力和相关镇办开展专项执法,对朱鹮自然保护区内翟家寺、秦家坝和庙坡砂石场进行强制关停取缔。截止2017年底,被纳入中、省、市环保督察的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三个砂石场已全部关停取缔。
2018年3月,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及《城固县治理砂石禁采遗留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以“两断三清”标准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采砂场点进行了关停取缔。专项整治期间,共计出动1670余人次,出动车辆275辆(台);对所有砂石场生产生活用电全部切断,挖毁下河道路60条,设置隔离墩38处,限高杆30处,设置道路防护栏2处200余米。累计拆除料台34座、地磅21台、活动板房129间,砖木房屋69间,机械全部清理到位。并租赁机械对河道内所留采砂坑槽全部复平,购买草籽对河道滩面进行补绿以及自然修复等措施,全面恢复了河道生态原貌。
为了巩固河道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河道水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从2018年7月开始,我局实行24小时“三班倒、全天候”昼夜巡查机制,通过持续巡查打击,县域河道内利用大型机械、车辆乱采乱挖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但在沿江河段还存在个别群众利用小型三轮车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逃避监管,下河偷采砂石现象。对此,我县印发了《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利用小型农用机具盗采砂石资源的通告》,按照通告要求,我局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安排人员对重点河段加强巡查频次,对“蚂蚁搬家”行为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三轮车进行了查扣,有效打击了利用三轮车盗采砂石的行为,河道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保护。
随着持续不断地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非法盗采砂石的行为开始由河道向土地、山体林地转移,严重影响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1月15日,我县成立了城固县综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工作专班,制定了《城固县综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和《城固县集中整治非法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镇办配合对全县范围内部分群众用铁锹、三轮车等“蚂蚁搬家”式偷采的行为,借各类涉河工程、扶贫项目等名义在河道偷采偷卖砂石的违法行为,在河道外和园区内土地上圈地、挖地、偷采砂石的违法行为,毁林挖山偷采砂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计查扣拉砂车34辆、三轮车8辆、挖机2台,收缴砂石970余方,批评教育40余人次。有力地保护了县域内河道、土地、山体林地生态环境。
三、水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汉中市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实施办法》,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联动机制,以扫黑除恶行业治乱为抓手,集中力量不断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和打击力度,持续保持禁采高压态势。将河道执法人员分成3个巡查组,24小时三班交替对全县河道进行巡查,严厉查处河道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重要河段不离人,巡查监管全覆盖,确保河道禁得住、禁得死。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盗采砂石案件133起,办结133 起,另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起,刑事判决4起。有力地打击了河道内非法偷采砂石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涉水涉河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盗采砂石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我县河道打造“天蓝、水清、岸绿、河畅”的良好生态环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谢谢您对城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城固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联系电话:72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