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农业抗旱,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治污减霾,改善空气质量等作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小河,毕家河,天明,二里4处火箭作业点。
三,注意事项:
1。作业使用设备为WR-98型专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火箭架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防止弹壳飞溅伤人。
2。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内),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火箭弹,应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或县级公安,气象部门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以便妥善处理。
联系电话:7236044
特此公告
城固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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