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21日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晓斌同志任城固县三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海军同志任博望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星同志任县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健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浦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航飞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海涛、赵红强同志任县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鲁斌同志任县项目储备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预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刚同志任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杰同志任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聘任,试用期一年);
冉冉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陈莉同志任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苏科旭同志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晓庆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宝林同志任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恒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余全同志任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宁同志任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主任;
李新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霞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苟朝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青峰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红梅同志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建春同志博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浦同志县政府办公室脱贫攻坚督查专员职务;
史晓芬同志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主任职务;
刘玉亮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冉冉同志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健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谭高杰同志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喜林、马骥斌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庆同志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杨文东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胡宝林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靖梓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郑飞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亮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小宁同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小华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何星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余全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栋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代会平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李新同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江波同志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职务。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