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6日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袁胜强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宝林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张波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壮同志任县循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丽同志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晓东、董芬同志任城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蒋茂同志任城固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兰、梁永祥、刘继强同志任城固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梅同志任县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饶亮同志任县福利彩票管理站站长;
向建军同志任县司法局上元观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薇同志任县司法局五堵司法所所长;
唐必立同志任县司法局双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穆志林同志任县财政局三合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兴斌同志任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穆凯同志任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站长);
曹勇、周浩琛同志任县江河管理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副站长(副主任、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刚同志任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儒学同志任国有中坪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孟凡一同志任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馆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青峰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熊鑫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冯磊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原公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黎波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五堵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渡江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宁同志任县经济协作中心主任;
杨文东同志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
郑飞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李健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谭靖玲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徐宁同志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红梅同志县福利彩票管理站站长职务;
徐建锋县城市重点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宝林同志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穆凯同志县江河管理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副站长(副主任、副大队长)职务;
唐有纪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果业局局长职务;
樊立群同志五堵镇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职务;
李青峰同志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默同志县经济协作中心主任职务;
李晓全同志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