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旭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城政任字〔20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51110日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郑旭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免去:

张宏强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挂职时间从2025年7月起算。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5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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