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0〕12号)和《城固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城人社发〔2023〕8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对创业孵化基地实地考察,该公司符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要求,拟认定汉中泽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城固县乐城公园创业孵化基地”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单位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916-7233885。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