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城固县情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322-20233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6-7366979 传真:0916-7230872 邮箱:cg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环境管理科 邮编:7232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点击下载: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关于城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城固县南沙河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城环批字〔20234

2023322


相关稿件